对贾中芝和田丰读者来信的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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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中华消化外科杂志》编辑部: 动静脉瘘的治愈标准为彻底栓塞引流静脉起始端。动静脉瘘治愈的即时标准是术后造影检查示动脉瘤囊不显影,动静脉瘘消失。临床治愈标准是术后超过1个月的影像学检查显示动静脉瘘消失。故动静脉介入治疗的关键是封闭瘘口的所有供血动脉,包括所有近段及远段进入瘘口的分支及侧支血管,这需要依赖准确完备的造影检查[1]。造成脾动静脉瘘的残存和复发因素主要有:(1)较大瘘口若流速较快,通过介入治疗可能无法完全栓塞。(2)瘘口较多且有些瘘口较小,造成遗漏。(3)造影时瘘口的部分供血动脉为远段动脉或存在侧支,细小分支无法超选进行栓塞。(4)新生血管形成,参与瘘口供血。术后患者需长期随访观察复发情况[1-3]。原文作者杜鹏为介入专业医师,参与了整个手术操作及文章撰写过程。 笔者对于脾动静脉瘘的治疗核心技术认识不够深刻,在以后的工作中对于脾动静脉瘘的诊断与治疗的技术经验,还需进一步探索并总结,再次感谢读者提出的宝贵意见。